去年年中,办理原先的劳司煤矿转让手续的时候,在刘副局长的指示下,矿务局财务处和翔龙煤业签定了剩余的转让款,半年支付百分之三十三,一年半之内,分三次付清的分期付款协议。
这种付款方式,大大突破了竞标时,要求转让款在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后,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全部付清的规定,按说已经够优惠的了,但由于转让价格太高,自身的造血能力严重不足,还是给翔龙煤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。
去年年底,为了筹集第一笔分期付款的资金,在刘副局长的关照下,翔龙煤业用建筑物和采矿权做抵押,在工商银行贷了五百万元。
按当时的资产评估报告,向工行申请的贷款额度,完全能做到一千万以上,但老马说,五百万在账上躺半年,要多付六十多万利息,快赶上全矿半年的利润总额了,不想一次性贷那么多钱。
在老马看来,有刘副局长协调,第二第三笔转让款,财务处肯定不会催得太急,为了少付些贷款利息,打算能拖则拖,实在拖不下去了,想办法先给上一两百万意思意思,肯定能蒙混过关。
用拖延转让款的支付时间,等待煤价上涨后再还账,本就是刘副局长的初衷,不然他和老马两人把家底抖落干净,最多不过才凑出了五六百万现金,凭啥敢对劳司矿出价三千多万。
要不是邢清明的意外搅局,打乱了刘副局长的计划,他的方案说不定还真能成功落地,用不到转让价格五分之一的实际出资,就能把劳司煤矿收入囊中。
问题在于更名后的翔龙煤业,我林子龙才是第一大股东,是实际控制人,剩余的一半转让款,需要我来偿还。
因为有自己的利益在里面,刘副局长对翔龙煤业的态度,虽然没有变脸,但肯定不会像自己是幕后老板,是真正的所有权人时那么积极,在需要他出面的时候,总是在推三阻四,不愿承担责任。
按照分期付款协议,三月中旬,是第二次付款时间,财务处提前半个月,就让人把《付款通知书》送到了老马手里,要求翔龙煤业,按协议约定的时间,按时还款。
老马拿着通知书去找刘副局长,想让领导给财务处长打个招呼,让他们别催得这么紧,给翔龙煤业留点余地。
刘副局长当时很烦躁,说自己心情不好,没精力管这事,让老马找我商量,让我出面,向财务处负责人求情,申请延期。
作为合伙性质的企业,解决这类问题的办法,最简单的办法是,用企业的积累,用自有资金支付购买资产的费用,在自有资金不足以支付到期债务的情况下,只有两条路可走,一是股东追加投资,二是通过借贷的方式,解决偿还债务需要的资金。
现在的煤价这么低,如果不是把所生产的一半原煤,以高于市场价卖给了飞龙洗煤厂,翔龙煤业去年几乎没有利润,指望靠它用自身的积累还债,根本不可能。
对我来说,有两矿一厂的稳定收入,按自己的持股比例,对翔龙煤业追加投资,再投两三百万进去,并没有太大的困难,但翔龙煤业不是自己一个人的,还有刘副局长和老马的百分之四十九股份。
刘副局长和老马肯定不会继续往矿上砸钱,事实上他们确实也拿不出钱来,用股东增资的方式,筹集还债资金这条路也走不通。